酒量差就沒工作?瘋狂的韓國飲酒文化
|
‧朝鮮日報中文網 2012/06/15 |
【朝鮮日報/社會部主任鄭權鉉/朝鮮日報中文網提供】
在擔任駐東京特派記者時見到的一位日本大企業高管說,最害怕去韓國出差。他說:「我的前任為了和韓國的合作企業搞好關係,喝酒喝到淩晨,「炸彈酒」(將小杯放在大杯裏,兩種酒一起喝)也喝了不少,後來他實在頂不住就辭職了。
在日本人都說我的酒量很好,但每次去首爾都為了思考如何才能逃掉酒席而徹夜難眠。」曾任駐首爾特派記者的一位日本報社女記者在評論中寫道:「在韓國有一種叫炸彈酒的很危險的酒。我喝了10杯後當時就不省人事。很可怕。
(在韓國)要喝炸彈酒的義務感已經滲入到職員的潛意識。」韓國「炸彈酒」最先被日本媒體報導是在上世紀90年代初,但對日本公司職員和駐韓國的職員來說,「炸彈酒」依舊是「最為可怕的對象」。韓日恢復邦交的1965年到1997年,許多日本企業進軍韓國,但派駐人員中沒有一名女性。據悉,其最大原因是無法忍受瘋狂的韓國飲酒文化。
在法國和留學的韓國人結婚後隨丈夫來到首爾的法國女性A某說:「有一天丈夫喝醉酒後爬回了家。第一次看到這種情形,既害怕又羞愧,一周都沒有外出。」懷揣著「韓國夢」嫁到韓國的外國新娘不堪丈夫酗酒毆打而回國的事例頻繁發生,給韓國的國家形象造成致命打擊。這已不是什麼新鮮事。在她們的國家,韓國已被刻上「丈夫每天喝酒打妻子的國家」的烙印。
但代表韓國形象的一位人士對外國人驕傲地說「我最擅長製作炸彈酒」,而且千杯不倒也依然被視為領導人應有的美德。
正因為領導層的這種意識,在韓國公共場所醉酒的人比比皆是,但沒人會因此感到羞愧,也不認為這是一種犯罪。韓國現行法律為了維護公共秩序和社會安寧,對54種行為予以禁止,但沒有一項是與「酒」有關。在國外,很多國家將他人能夠識別出的酒後步行視為犯罪。韓國也應該用法律禁止酒後在公共場所亂逛。而且還應取消只因喝酒而輕罰的法院的判決慣例。大法院量刑委員會以「一名酗酒漢強姦女童事件」為契機,僅限性犯罪將醉酒狀態排除在減刑考慮因素之外,但在其他犯罪中依然對酒後行為予以減刑。因此,一些律師甚至讓委託人謊稱喝酒。
幾天前,首爾法院對酒後毆打計程車司機的被告人判處有期徒刑時稱:「不能把在農耕社會形成的飲酒文化帶到脫農耕社會,要遵守符合脫農耕社會的飲酒文化和規範。」這句話說得非常正確,但過去的經驗告訴我們,改善飲酒文化的活動雷聲大雨點小。歸根結底,只能在執法現場嚴格執行法律。
【2012-06-15/朝鮮日報中文網】
|
全文網址: 酒量差就沒工作?瘋狂的韓國飲酒文化 - 亞太 - 區域脈動 - udn全球觀察 http://mag.udn.com/mag/world/storypage.jsp?f_ART_ID=396473#ixzz1yKFvsACx
Power By udn.com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