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/07/25

创新是一种商业模式 需建立“产生创造”的环境


2012年05月29日 18:09 来源: 国家财经周刊 【字体:   网友评论

  访问谷歌总部的时候,曾听到过这样的故事:一名新来的博士对谷歌CTO拥有独立办公室感到不满,他认为既然谷歌宣扬平等的文化,那么他也就拥有同等的权利。第二天,这名博士坐到了CTO的办公室里,当CTO来上班之后,发现办公室里有人了,他就很自然地坐在了外面。
  这就是谷歌内部的平等文化。正是这样的文化,使得谷歌倡导的“漏斗机制”具备了真实的创新力,谷歌地球、Gmail、云计算等项目,都是基于这样的企业文化产生的结果。而能够促使包括谷歌在内的一大批创新企业出现的原因,则是公平、公正、透明、自由的市场经济环境。
  创新是一种商业概念
  从中国整个社会的创新层面来看,互联网行业仍是最具活力的,尽管其与世界上最领先的市场差距还很大。主流的互联网公司是通过新的机制掌握在民营公司手中,一般不会受到太多干扰,因为互联网的对面没有“苦主”,不是从人家碗里抢饭,而是干了别人不愿意干、也干不了的工作。
  尽管中国研发投入总额已经位居全球第二位,但整体的创新体制尚没有根本性的改革和变化,仍然是“贵、慢、差”——钱给得越多,决策就越慢,出来的成果就越少越差,最后的结果就是政府不断地向科技创新输血,而各个环节则是考虑“如何弄到更多的钱”。
  另外,在概念方面,当前学界讨论的创新,是对这个词有较大曲解下的概念。
  首先,创新不是科技发明,不是专利数量,不是得奖和颁奖。创新应该属于商业概念、企业概念,是在商业模式上对过去的、旧有模式的推翻和颠覆,是一种摧毁过去的同时建设未来的量。例如视频,过去我们认为的视频就是电视,现在却成为了互联网业务的一种——这才是创新。
  很多技术上的发明,只是细微部分的进步,不应该被视为创新。只有发展成为一个新的体系、新的商业模式,才能被视作创新。此外,国际论文的发布和引用,也与创新无关,那是创新下的子元素,不是创新本身。
  当前中国的科技体制,仍然是上个世纪中期从苏联借鉴来放大、加强的概念,并没有进行过实质性的科技体制改革。这就导致在过去的五、六年中,虽然政府意识到创新的重要性和紧迫性,也加大了在科技创新领域的投入,但最终都因为体制的问题太大而在推进过程中走形——动漫产业、光产业、物联网、云计算等等产业,从借鉴国外经验的发展,最后都“翻译”成了房地产。
  最需要的创新资源
  要想获取创新,关键点仍然在于“人”,而人才的获得,仍然要依赖于教育,因此,离开教育体制改革,科技体制的改革不可能取得成功。欧洲在“高尖精”领域的发展为何几乎停滞不前了?其根本原因正在于缺乏人才。免费的教育,超长的假期,在法国除了国家博士,其他博士可能从入学到答辩,只见过一次导师,这样的教育体制也无法提供一流的人才。因此,中国想要变成创新大国,教育体制和科研体制改革既是必然,也是必须。当前中国的教育体制仍然有着浓重的苏联的影子,还谈不上经过了脱胎换骨。教育部等政府部门扮演的管理者角色过重,大学通过成为重点大学、规模大学的方式来获取更多资金,最终形成的文化,就出现了评教授要花钱要排队、论文博士等丑闻。在教学上仍然主要是满堂灌的标准答案模式,鼓励思维、怀疑和批判不够。
  在美国,大部分公司的内部虽然也有职位高低,但在交流的过程中是平等的。公司决策自然是CEO决定,下面的人执行,但在讨论决策时,很大程度上是平等的。
  同样,在美国也有政府主导的投资用于创新,美国也有非市场化的国家基金会。但争取国家基金会资助的过程,是完全公平、公正的,都是由内行人来评定,同行之间评议、投票、回避原则,落实得较好。争取国家基金会的教授日子很难过,竞争过程甚至可以用惨烈来形容。而在中国,同样的事情,可能是比师承、比关系、比院士支持的数量,而不是创新的主体目标本身。
  美国也有抄袭、假冒伪劣,但那些事情基本上是发生在边远地区,不是产业主流。因为如果有公司或者机构如此,这个公司可能会被罚得倾家荡产,会被逐出产业。而中国,百度的竞价排名的模式,腾讯的抄袭和某些霸道垄断行为,竟然堂而皇之地就在市场上存在着,似乎成为一种合理性存在。
  一些地方政府或一些国有企业现在也宣布,要培养多少个“乔布斯”,但这种念头是站不脚的。乔布斯不是靠谁培养出来的,而是自己杀出来的,他甚至对美国的社会和产业权威,都报以蔑视的态度。
  因此,中国创新困境的问题解决,并不在于追加多少投资到创新上,而在于如何建立一套有利于产生创新的机制,这套机制便是公平、公正、透明、自由。
  如果当前科技体制不做根本性的改变,而依赖于资金投入,是无法真正解决问题的。如果建立了公平、公正、透明、自由的机制,政府不用出多少钱,中国也可以有望成为一流的科技创新大国。当然,用于体制转变的时间应该多久,是可以商榷的。
  有一种观点认为,中国要在科技创新上取得成就,最首要的是要加大财税政策方面的倾斜,和强化知识产权保护,这也是一种认识误区。
  当然,有知识产权保护肯定比没有要好,但反言之,在某种意义上,知识产权是反创新的,它是对现有东西的保护,而不是对未来的新的东西的保护。凡是要依靠这个来保护的,肯定不是大的创新。并且,任何大的创新性的成功,都不是依赖于专利的,谷歌的搜索引擎,依靠的并非成百上千个专利组成的专利群保护,而是其核心算法体系的保密;Facebook甚至没有保密的东西,采用的是开放源代码组成的开放平台。至于谷歌和Facebook经过发展期之后,建立专利体系,主要目的并非创新,而是要增加竞争者的进入成本。
  财税政策的倾斜,企业肯定是欢迎的,因为能降低运营成本,但并不能对创新产生太多帮助。中国很多地方都试图发展互联网,但最终为何仍然是运营成本最高的北京,占据了中国互联网产业最大的市场份额?原因在于,北京除了高成本劣势,更重要的是具备产业链的完整性、信息的充沛性优势。因此,对于创新而言,财税政策不一定要纳入到主要考虑因素中。
  开辟“创新特区”
  国内很多人谈高科技产业、互联网产业、ICT产业,动辄要建立一个新的硅谷。但硅谷是没有类似于“管委会”这样的机构的。硅谷就是围绕在斯坦福大学外围的一大片地域,该片土地由斯坦福大学拥有,以低价出租,给学校挣点钱,如此而已。
  硅谷的形成,则是斯坦福大学、旧金山大学的学生能够去这些地方“就近就业”,而成就了大批科技公司和创新公司。
  除了硅谷,另外一个典型则是北卡罗来纳州“三角地带”的Research Triangle Park。该地域拥有杜克大学、北卡大学、北卡州立大学,是全球每平方公里面积拥有博士数量最多的地区,是世界最顶级的生物制药研究地区,也是“产学研结合”的典范之一。虽然北卡罗来纳州也提供了一些财税方面、地租方面的政策,但起核心作用的仍然是公正、公开、透明、自由几个要素,这几个要素促使Research Triangle Park完全按照产业内在逻辑运行。
  政府要希望获得企业界的创新,需要做的是创造一个能够产生创造的环境,而不是扮演推动者的角色,国家计划的方式只能更好地完成执行,而不是推动创新。
  美国在创新环境的建立上,也有失败的典型案例。例如波士顿地区128公路,虽然也有哈佛大学、麻省理工学院,马萨诸塞州政府也出了不少力扶植,但东部地区的大公司、传统公司过于强大,传统的企业力量很强势,使得这个地区的创新力量被遏制,128公路带的创新发展日渐式微。
  按照以上思路,中国或许可以考虑在科技领域和新兴领域,开辟“创新特区”。其政策和发展思路,不是更大力度的扶持和管理,而是在公平、公正、透明、自由的环境之下的“不管不问”。
  如果政府能够以真正的全球化思维,提供公平、公正、透明、自由的环境,能够有效地防止旧的体制、旧的思维的侵袭,那么科技创新的大面积成果,将指日可待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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