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/12/12

C8140814


2012.12.12 19:39
  • 事故: 12/11  19: 00左右, 在青田街7巷口 (無號誌) 與一台摩托車撞上. 
  • 處理: 
經交警詢問記錄後,認為路權在摩托車, 左行車應讓. 
我接受員警說法, 且覺得摩托車其是身體沒受傷最重要. 
而且我已考量我的進口車如果要求騎士賠償,他將會花一把錢.
所以我與騎士和解, 我也願意賠償他車損修理費8成及醫療支出,我有富邦強制險. 
  • 記錄:
車上行車紀錄器有完整記錄, 回來看過後, 其實他在小巷內速度相當快, 比我汽車快很多.  

所以我對昨晚邢員警的說法其實事後我覺得不正確. 路權不是主因,主因摩托車視無號誌路口為無物,快速要趕去打球.  
  • 主因: 小巷弄內, 趕,求快 才是主因 
因為我行車錄影為證. 若想反悔昨晚的和解, 或對和解賠償金額無法接受 
(他開那麼快,來撞我,我有記錄清楚, 我還要賠他,沒道理).  
  • 法規: 
但經致電交通隊解釋說明法規及路權 我還是決定和解.

對方發現自己路權占上風,竟和家人和車行計畫開始想增加和解金. 
我認為有敲詐勒索動機. 已報交通隊, 預計12/18處理.
  • 維修詢價
第一家 萬大路471號 報維修費用9000多.  說車體歪斜(我無法目視, 有敲詐動機)
第二家 和平所對面機車行 報4000多, 說車體正常
第三家  金山金華路口, 報5250,說車體正常

12/15晚, 對方來電 要求車體要未來保固, 或全部更換新品並想索精神賠償, 並誇大身體受創,想藉機提高和解金額,已開始有敲詐勒索意圖.  我無法報證她出子的未來使用,也不願他過去車資的問題接轉嫁於我.
  • 奇怪,  膽子大不怕死, 騎車那麼快, 現在卻對安全錙銖計較 ? 
我即向交通隊反映, 並晚上去機車行了解維修情形, 並將情況告知老闆 希望他修車客觀處理. 因為我已發現對方已往犯罪方向發展,想藉小車禍發一筆橫財.  
對方起敲詐意圖已引起我不悅和鄙視. 
  • 對方12/15又來電表示:
1 願接受維修費用5350, 並加換一片前殼破損更換費用,初估950.
   我請車行老闆交車確認維修完成.

2 取車後一周看有無異狀 若有問題找車行老闆.

3. 身體檢查費用, 12/17處理.  忌浮報.

所以和解金協商為 (5350+950) * 80%=5040
預計 12/ 15 晚取車.

登記聯單編號: C8140814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

閱讀地圖

歷史上人為書而瘋狂, 但現實裡, 愛書的人仍有但是越來越難尋. 一切知識的傳播都是靠書, 書靠印刷術的發明的普及與傳播. 書,權勢的權力還是在讀者, 有讀者,書才會有意義..